1. 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 项目名称:国投南阳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000MW)工程发电机组主辅机设备监造。
1.2 招标编号:DL-南阳-2017-037
1.3 工程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湍东镇东王沟村
1.4 招标范围:国投南阳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发电机组主辅机设备监造
1.4.1 工程概述:本工程厂址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所辖的内乡县湍东镇东部,西南距内乡县城区约4.0km。厂址南距沪陕高速公路G40约1.7km、宁西铁路2.3km、国道G312约3.0km,东北距在建的国道G312新线约100m,西距湍河约4.0km、县道X042约2.7km,东距默河约2.0km、县道X040约3.5km。厂区东北面距国道G312新线约100m,西北面距规划长信路约100m, 东南和西南面均紧邻国投中誉内乡煤炭战略储备基地。
1.4.2 招标范围:
国投南阳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发电机组主辅机设备监造。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监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3投标人应与招标人、国内发电设备主机制造厂、电厂、安装单位及工程项目候选的其他参建单位,无任何隶属关系和监理工作以外的任何关系,确保公正、独立。
2.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质(火力发电站工程)。
2.5设备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设备监理工作经验。至少担任总监的百万超超临界机组的工作业绩不少于1台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证书、合同首尾页、总监任命书等),否则视为无。
2.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有至少1台套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主机及主要辅机设备监造业绩(含合同业绩)。
2.7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报名方式:
3.1.1报名时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扫描电子版(格式见附表一)同时必须提供满足本公告2.1、2.4、2.5、2.6条款要求的扫描电子版证明文件(格式见附表二),投标人按照要求将电子版文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
3.1.2招标人将向满足购买标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帐户信息。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并确认后,立即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或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与招标人取得联系。
3.2招标文件售价:
电汇方式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17年03月 23日至2017年 03月 2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