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吐鲁番(2×350MW)冷热电多联供工程第一批辅机续设备引风机招标 投标资格预审公告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吐鲁番(2×350MW)冷热电多联供工程第一批辅机续设备引风机标段招标进行投标资格预审,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吐鲁番(2×350MW)冷热电多联供工程 第一批辅机设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吐鲁番(2×350MW)冷热电多联供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2×350MW冷热电多联供机组; 3、本期规模:2×350MW冷热电多联供机组; 4、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5、建设地址:新疆自治区吐鲁番市;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6.2设备生产商应具有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必备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条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6.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提供使用厂家的联系方式),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6.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7近五年所供设备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同一原装进口产品仅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的投标; 6.10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 6.11以上为第一批辅机续设备通用的资质要求,以下为各标段专项资质、业绩要求:
备注: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并提供相应的最终用户使用情况证明及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此作为证明才认为有效。 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非网络成员需在购买标书前通过入网审查。 七、资格预审公告时间 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5日17:00时。 2、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1日17:00时。 |
联系人:陈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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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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