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EITCL-HL-ZCGC-1703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环保更新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老系统除尘、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2项目规模:老系统除尘、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土建工程施工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工期128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登记处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登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提供);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代理机构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