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主网技术改造工程塔拉变电站保护用I、II组蓄电池改造安装拆除服务项目已由内电计划[2017]2号文件《关于印发公司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计划的通知》、锡市发改字[2016]2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总投资为56580元,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局物资供应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主网技术改造工程塔拉变电站保护用I、II组蓄电池改造安装拆除服务项目
2、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工期:甲方指定日期
4、项目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招标控制价 (元) 分包方案
1 塔拉变电站保护用Ⅰ、Ⅱ组蓄电池改造安装拆除工程费(含调试) 项 1 56580 共一包
(5658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的能力。
3.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其他要求:供应商近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评审时评磋商小组将查询内蒙古电力物资〔2016〕22号《关于暂停不良行为供应商投标资格的通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贰级承装,承修,承试施工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注册的电力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三、报名时间、地址及须提供资料
1、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03月27至2017年03月31日(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