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吉林石化公司危险品运输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17-0188704-JLSH-0005249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本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采购盐酸运输罐车(一体)2辆、9类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含货箱)1辆; 标段二:液碱运输罐车(牵引车+罐车)2组。 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50日内供货,设备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起3年。
2.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罐车制造商(配套牵引车可外采,但牵引车品牌应为2016年集团公司公路运输设备(载货车辆)集中采购中标品牌),同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银行开户许可证(3)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认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5)CCC产品认证(6)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7)经审计的2015年或2016年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8)银行资信证明(近三个月)或资信等级证书。 2、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2016年集团公司公路运输设备(载货车辆)集中采购中标供应商名单内。 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2014年至今, 标段一:具有核定质量大于(或等于)18吨的一体罐车的供货业绩; 标段二:具有罐体容积大于(或等于)28立方米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在在投标文件中以业绩一览表形式真实列举,后附有效销售合同和对应发票的复印件,证明文件中应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应负责车辆售后维修服务的协调、沟通、处理等相关事宜的工作。 7、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为 110万元,标段二为105万元。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27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