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7年南宁供电局费控系统软件改造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2017年南宁供电局费控系统软件改造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07071
1.3. 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项目实施地点:广西南宁
1.10. 项目概况:为落实南方电网公司的总体安排,在南宁供电局费控系统主站应用完善的基础上,升级成为省级集中费控主站系统,通过与营销管理系统、省级集中计量自动化主站、短信平台系统集成,进行电费测算,远程下达电费预警、停复电等指令及信息,实现用户可用电费余额自动测算、余额信息自动预警、停复电指令自动发送;实现用户电费数据,从每月测算电费或双月电费测算,精细化到每日用电电费情况,解决精准预测和精准服务问题。同时解决在安全费控表完全代替现在电表前的存量电表费控问题。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1 2017年南宁供电局费控系统软件改造项目 1 2017年南宁供电局费控系统软件改造项目 288 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 南宁供电局 2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国家规定机构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的资格证书或国家认可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4)未被相关政府部门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或禁止参加投标和承接新项目的,或曾被以上部门、单位实施市场禁入或禁止参加投标和承接新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相关资格的。
(5)投标截止前,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检察机关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28日10时00分00秒至2017年04月07日17时30分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