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33-177404220701
中广核湖北利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广核陕西潼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作为中广核湖北利川元堡风电场50MW工程110kV升压站工程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中广核陕西潼关港口50MW风电场工程110kV升压站工程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广核(福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 名称:中广核湖北利川元堡风电场50MW工程110kV升压站工程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中广核陕西潼关港口50MW风电场工程110kV升压站工程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2) 概况:
具体详见第II卷 第六章 技术条款。
2.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第II卷 第六章 技术条款。
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广核湖北利川元堡风电场50MW工程110kV升压站工程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
第二标段:中广核陕西潼关港口50MW风电场工程110kV升压站工程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
投标人须同时投两个标段,同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同时中两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4.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4.3应有生产标的货物或类似货物至少三年的历史和业绩。
4.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4.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第II卷 第六章 技术条款)。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同时提供,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差异,以书面版为准。
(1)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