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盛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北盛镇捞刀河田野公园乡村环线两侧绿化行道树采购及种植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浏财采计【2017】0015,采购代理编号:GJCG-2017-0315001)进行 公开招 标采购, 现邀请符合资 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 、采购项目名称: 北盛镇捞刀河田野公园乡村环线两侧绿化行道树采购及种植项目
2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浏财采计【2017】0015
采购代理编号:GJCG-2017-0315001
3 、采购内容 :
序号
品目名
金额(元)
1
北盛镇捞刀河田野公园乡村环线两侧绿化行道树采购及种植项目
1380000.00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
6 、项目预算: 138 万人民币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
7.1 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2 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7.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
8.1 报名时间及地点:从 2017年3 月17 年4 月17:30 至 (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