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天然气净化成套设备
项目编号 2017-0188911-DQYT-0013708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2.1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机电设备分公司委托,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所需的天然气净化成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人、中标价格及供货数量(需求明细详见附件)。 2.2交货地点: 按用户要求。 2.3交货期:按用户要求。 2.4技术要求:见附件。 2.5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使用功能:见附件
3.技术标准:见附件
4.质量要求:见附件
5.服务:见附件
6.项目进展情况:见附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制造商。(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计算)。 2、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代理商。(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计算)。注:代理商需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商注册资金需达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2级(含D2)以上)。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D2级(含D2)以上)。 6、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体现“为石油、天然气开采提供技术服务”的字样; 7、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27日 08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