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表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就参数监控和数据管理系统——大屏与数据显示系统采购(招标编号:IPCE2017CNEICX1)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标书。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概况
(1)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液晶显示单元(55吋工业级超窄边屏)20块、拼接控制器1套、拼接结构与机柜1套、拼接控制管理软件1套、屏幕调节控制器20套、工控机([email proteed]cript data-cf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funion(t,e,r,n,c,a,p){try{t=document.currentscript||funion(){for(t=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e=t.length;e--;)if(t[e].getAttribute('data-cfhash'))return t[e]}();if(t&&(c=t.previousSibling)){p=t.parentNode;if(a=c.getAttribute('data-cfemail')){for(e='',r='0x'+a.substr(0,2)|0,n=2;a.length-n;n+=2)e+='%'+('0'+('0x'+a.substr(n,2)^r).toString(16)).slice(-2);p.replaceChild(document.create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p.removeChild(t)}}catch(u){}}()cript>/DDR4-2133 8G内存/SATA Ⅲ 1T硬盘)1套、液晶显示器(24吋微边框IPS硬屏/支架安装)32台,具体见招标文件。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产品交货,产品现场安装、验收按甲方要求完成。
(3)交货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针对本项目供应的产品对应的制造商也应满足),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投标设备要求必要的财务、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能力及合格资质;近5年(2012年以来)在国内有类似设备运行业绩;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明。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针对本项目供应的产品对应的制造商也应满足)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针对本项目供应的产品对应的制造商也应满足)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近三年内在军工系统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针对本项目供应的产品对应的制造商也应满足)按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6)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针对本项目供应的产品对应的制造商也应满足)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并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以及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7)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针对本项目供应的产品对应的制造商也应满足)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人员均应于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