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韶关市铁路公路隧道顶线路走廊资源规划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韶供电计部[2017]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进行捆绑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韶关市
2.2建设规模:根据《关于下达广东电网公司2017年电力规划专题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 》(广电计部〔2017〕13号要求,本项目预估金额59.00万元,具体金额以省公司下发文件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结合韶关公路、铁路现状及规划建设的资料,梳理公路、铁路现有已利用和可利用的隧道顶线路走廊资源,及规划建设可利用的隧道顶线路走廊资源;(2)根据韶关市电网现状和规划成果,及韶关地区高压线路隧道顶线路走廊资源的情况,初步明确未来需求及跨越铁路、公路的技术方案;(3)对现有初步计划利用的隧道顶线路走廊资源进行现场踏勘,保证走廊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对规划利用的隧道顶线路走廊资源提出建设要求;(4)、形成《韶关市铁路公路隧道顶线路走廊资源普查》报告一册。(5)、形成相关图集一套,主要包括规划期内的韶关市网架规划图、韶关市路网图(体现隧道顶走廊资源)、廊道规划图等。结合韶关市现状及规划成果,将可利用的隧道顶线路走廊资源坐标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最佳跨越技术方案。(6)、研究报告方案全面合理,论证科学充分,结论明确可操作;线路走廊需细化到坐标点并落实在规划图中。
(7)研究成果获得政府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并将本次研究成果纳入城乡整体规划,尽量避免电力设施用地与路网设施之间的矛盾,为今后高压线路工程的建设预留走廊通道,为相关电力工程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依据。(8)配合广东电网公司开展总结、评审等有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尚在有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3)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
(5)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或控股与被控股单位,或同一控股单位的直接下属单位同时参加投标。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具备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火电专业,服务范围包括规划咨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03 月 28 日至2017 年 04 月01日,每日上午09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