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328_105786298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本为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17年青岛云计算基地一期恒湿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17-ZB-GCWZ-003/ZJZB-2017-1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东省电信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货物招标。
本次招标到货期详见本章1.2条。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章1.2条。
1.2 本项目具体标包划分如下:不划分标包
1.2.1标包招标范围为:
| 标包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工期 |
最高限价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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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恒湿机 |
风量:2500-6000m3/h,加湿量:20Kg/h,除湿量:250L/d,加湿功率:1.0KW/380V,除湿功率:7.0KW/380V |
10 |
30天 |
130万元 |
青岛市黄岛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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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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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达到100万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1.3 投标人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要求100万元(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4 投标人应在青岛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且机构服务人员数量达到2人。如投标人在青岛市尚未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且每个机构服务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投标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的设置,且机构服务人员数量达到2人。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1.6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 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2年(含)以上。
(3) 制造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要求达到1000万元。
(4) 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列)认证,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5) 制造商应通过环境体系认证(ISO14001系列)认证,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014年以来具有在国内大型数据中心同类产品应用案例,提供证明材料的合同,且由制造商提供书面承诺及说明,及用户报告,并加盖公章。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