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70328_33162507
开标时间:2017-04-1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江苏省黄海农场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8万元
一、2016年江苏省黄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二)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江苏省黄海农场作为招标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2016年江苏省黄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二)闸门及电动
等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的投标工作。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3.1、项目名称:2016年江苏省黄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二)闸门及电动
等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3.2、交货或服务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大有镇黄海农场;
3.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B=3.1,H=3.3排涝站钢闸门1扇、排涝站钢闸门埋件1套、B=2.85,H=3.15节制闸铸铁闸门1扇、10T节制闸螺杆电动启闭机1套、5T电动
1套、3T电动
2套等,造价约18万元。注:具体设备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并满足招标人采购设备技术要求。
3.5、交货期或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售前等相关伴随服务,同时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四、各标段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条件如下:
4.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者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书原件及生产厂家所供应货物与投标货物同型号质量联保函原件(质量联保函中必须注明产品质保年限不低于招标文件质保年限及与代理商所投产品质量联保证明,须包含承担连带责任的说明)。
4.2、投标人申请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设备采购业绩(业绩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
4.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全数入围办法。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于2017年 3 月 28 日至2017年 4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