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70328_10578943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金坛公共租赁房(青年公寓)”项目 (项目名称) “金坛公共租赁房(青年公寓)”项目C区装修工程监理 (标段名称)已 由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批文名为:区发改局关于核准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金坛公共租赁房(青年公寓)”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知 ,编号为:坛发改核字[2011]43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100. 00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环二路北、金宜路东侧
2.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58336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 “金坛公共租赁房(青年公寓)”项目 C区装修工程监理(包含装饰装修工程、家具、电器、晾衣架、窗帘等安装工程的监理 ) 。
2.4 监理服务期: 与施工工期同步
2.5 项目总投资: 3739.41万元
2.6监理合同估算价: 75.11万元
2. 7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2. 8标段编号 : 3204011308080103-BE-0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 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1名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施工或装饰专业2人,安装专业1人) ;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名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 、总监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工程不得超过1个,如有在监项目应征得原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2 、企业对拟投标的项目总监已竣工项目请及时核销 。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在监工程不得超过 2 个。4、监理员无在监工程。5、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外监理人员无在监项目。
3.10 其它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要求是指: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所学专业为准,新版无所学专业的以毕业证书原件为准,其他证书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
4. 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1 7年 3月28日至 201 7年 4月16日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