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2017-03-28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城步金紫山风电场项目升压站电气及集电线路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SGZB17-0123
日期: 2017年03月28日
1.1采用国内 公开, 二步制, 网上开标
1.2 招标条件
项目于2014年12月已经取得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国电电力城步金紫山风电场项目的批复》(城发改字【2014】153号),项目于2016年1月已经取得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同意投资建设湖南城步金紫山风电项目的批复》(国电集水新函【2016】74号)。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电电力城步金紫山风电场工程升压站电气及集电线路工程及相关设备代保管、二次倒运等。
a 金紫山与风雨殿风电场共用一个110KV升压站,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新增电气一二次基础浇筑、设备安装与调试、试验,集电线路电缆沟的清表、开挖与敷设、回填以及实现金紫山并网发电所需的电缆、光缆连接、特种试验、整套启动等所有升压站、集电线路内相关作业;
注:①风机至箱变之间的电缆沟开挖、鋪沙盖砖、回填;
②临时工程: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等工作;
b负责本标段现场安全保卫;
c设备的代保管:
负责完成本标段招标人所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接货、卸货、倒运、开箱验收、保管、保养、发放等工作;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的二次搬倒;
d中标人在开工前充分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如未了解情况或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e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招标人限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压耕地、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g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2.1.2除了招标人提供的风电机机位施工临时场地外,如投标方需要再增加临时施工、生活设施及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协助办理。
2.1.3设备的代保管
2.1.3.1无论情况如何,投标人有责任有义务完成招标人所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接货、卸货、倒运、开箱验收、保管、保养、发放等工作;
2.1.4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设备的催交催运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风电场升压站电气及集电线路建安工程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壹级资质; 3、近三年须具有三个35kV及以上送电线路工程业绩,且近三年内具有三个变电站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及最终验收证书; 4、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备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专业资质,且近五年承担两个以上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必须有110KV以上变电站安装调试的项目经理业绩。 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1.5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03月28日09:00至 2017年04月02日16:00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