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70328_3316032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银川市西夏区建设交通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1. 招标条件
本 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污水处理厂原构筑物拆除与清淤换填工程 经 银川市西夏区经发局 以 银西经发【2017】38号 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西夏区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 银川市西夏区建设交通局 。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现对该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污水处理厂原构筑物拆除与清淤换填工程;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对原有污水厂门房、沉淀池、过滤池、隔油池、酸化池、沟道等混凝土构件进行拆除,清除东侧卵石沉淀池并对拆除区域进行土方换填;
2.4 项目地点: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北侧,110国道以东约2公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独立法人资格,并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房屋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投标单位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且资格预审时提交的人员必须与开标现场一致,资格预审现场提供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必须一致;本次项目谢绝一级资质单位及特级资质投标。
3.2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报名
4.1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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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