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唐物资有限公司生产技改项目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贵州 2017-03-23
项目名称:贵州大唐物资有限公司液氨采购
招标编号:CWEME-17GZWZ-J001
招 标 人: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和大唐贵州野马寨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贵州
所属行业:能源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一、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液氨是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统谈分签项目,由贵州大唐物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集中招标采购,招标人为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和大唐贵州野马寨发电有限公司。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为4×600MW火力发电机组,厂址位于贵州六盘水市发耳镇东北方向的猪场村、马口村及营昌村的交界地带,有乡级公路从厂址中间通过,与发耳镇的公路距离约为7.5km。在卢家寨、四合头、王家寨一代。大唐贵州野马寨发电有限公司为3×200MW火力发电机组,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汪家寨镇。本次招标采购的液氨用于脱硝系统用的还原剂。
二、招标范围: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为1年使用量,暂估量为6072吨。大唐贵州野马寨发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为1年使用量,年暂估量为1958吨。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本标段允许经销商和生产商投标,均须具有本次招标范围内危险化学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药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生产商投标的,具有本标段标的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规定的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2)具有完善的产品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经销商投标的,应具有本标段标的物的经营许可资质,营业范围包含标的物的经营;具有和2个以上生产商合作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作框架协议)或具有相应经销能力、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投标方提供标的物近两年火电厂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用户业绩清单、联系方式及合同证明。
3.4 近三年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
投标人须知:本项目为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统谈分签类项目,贵州大唐物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集中招标采购,在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需向贵州大唐物资有限公司缴纳结算合同总额6%作为集采配送服务费(含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咨询服务、投标培训、质量控制、商业索赔、物资验收及结算等服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此项服务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但不在明细中单独列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4月1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