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水发[2016]13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富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提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7-050。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富锦支河位于富锦市中部,属于人工开挖河流,横跨富锦市长安镇、砚山镇、头林镇、兴隆岗镇,河道全长54.025千米,流域总面积1510平方千米。本次治理工程位于富锦支河下游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加高培厚富锦支河左右岸堤防桩号0+000~26+094,全长52.188千米;河道清淤疏浚26.094千米,拆除重建穿堤建筑物1座。
2.1.2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12月30日。
2.2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堤防土方(7+600~14+200), 清淤疏浚工程(7+600~14+200), 施工临时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2~2016)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进行用户注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9时至2017年4月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份。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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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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