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建新村建筑垃圾消纳场封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 2017-03-28
(招标编号:GLGS2017-4)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单位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支付方式
建设地点:巴南区花溪建新村。
规模:一是修建围墙约53米及砼墩约6米;二是拟对约5300平方米破碎道路进行修复和白改黑、新建挡土墙50米,并修建约200平米的临时停车场。
计划工期:工期30天。
招标范围:施工。
报价方式:以下浮比例报价,最低下浮比例不低于2%。(该下浮比例是指在评审办审定的预算评审基础上进行下浮)
支付方式:
1 、工程全部完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暂定金额的75%;
2、审计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
3、剩余款项在工程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在有效期之内,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及“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要求近3年内(2013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为准)承接过一个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