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江门鹤山供电局2017年配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售电管理装置改造项目等6个项目施工框架招标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以关于下达江门供电局2017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基建投资预安排计划的通知(江供电计〔2017〕2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2.2建设规模:鹤山供电局2017年配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售电管理装置改造项目等6个项目,本次招标计划总投资约4180万元,其中: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3300万元;营销技改修理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880 万元,最终投资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计划下达文件为准。招标结果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下一年度资金计划下达并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为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 38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6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6 月 30 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业扩配套工程的工期以业主单位委托每项工程时的具体工期要求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3 月 28 日至 2017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