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及分包情况:
1.1招标范围: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
1.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4个包,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以此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见下表:
包号 |
使用单位 |
单位 |
计划采购数量 |
备注 |
1包 |
伊敏煤电公司 |
吨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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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 |
满洲里热电厂 |
吨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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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 |
达赉湖热电公司 |
吨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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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 |
海拉尔热电厂 |
吨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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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招标分为4个包,投标人必需对4个包进行报名及投标。如投标人不参与全部4个包的报名及投标,其投标做无效认定(投标文件需按包分别制作、递交)。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有1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有1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可以是代理商的供货业绩,也可以提供生产厂家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4.同一个采矿许可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6.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3月29日9:00起至2017年4月5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盖章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45元/套。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4.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