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2×300MW机组粉煤灰、炉渣、石膏、黄河水淤泥拉运和水池清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服务期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2×300MW机组粉煤灰、炉渣、石膏、黄河水淤泥拉运和水池清淤项目
项目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
1.2 招标范围
包头第一热电厂2×300MW机组的粉煤灰、炉渣、石膏(包括脱硫废水产生的污泥)的装卸、仓储、拉运、销售及黄河水淤泥拉运、水池清淤的管理。
1.3服务期和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期:按照甲方要求,以招标人最终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2.2必须具备装卸、拉运、仓储、销售或综合利用的能力;
2.2.3具有近三年类似业绩。
3.6.5招标文件费:1500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