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一期化学除灰沟、池积灰(泥)清理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210
2. 工程概况: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一期化学除灰沟、池沉积有大量灰、泥,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需定期清理。
招标范围:
对一期化学除灰沟、池积灰积泥进行清理,一年至少清理1次,最终满足设备运行要求。提供清理所需的人工、工器具、运输车辆,并负责施工清理,泥渣外运至一期灰场。
具体包括:
1、一期脱碳站澄清池、砂滤池、废水箱清理;
2、一期脱碳站泥渣池清理;
3、一期脱碳站沙滤池石料回填;
4、益友工业废水池清泥;
5、污水厂工业废水系统池体清泥;
6、污水厂生活废水系统池体清泥;
7、益友生活废水池清泥;
8、一期脱碳水箱清理;
9、一期灰渣前池、供水前池清理;
10、一期捞渣机地沟清理;
11、工业废水气浮池清理;
12、脱碳站新增排泥处理系统池体清泥;
13、污水厂生物曝气系统池体清泥;
14、其他一期除灰、化学沟道、池体清理。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工期要求:全年,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确定。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最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设备检修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28日至2017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