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钦州供电局2016年户表改造工程(中心村)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电计〔2016〕173号 关于下达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计划的通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钦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省公司资金、农网资金,招标人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钦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0002200000007456
2.2建设地点:钦州市
2.3建设规模:钦州供电局2016年户表改造工程(中心村)施工项目。
2.4计划工期:以实际开竣工报告为准。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01:浦北供电公司户表改造工程(中心村)第一批,建设1.63万户低压集抄。含电能表、集中器、电能表箱的购置和安装调试。
标段02:钦州城郊供电公司户表改造工程(中心村)第一批,建设1.16万户低压集抄。含电能表、集中器、电能表箱的购置和安装调试。
标段03:灵山供电公司户表改造工程(中心村)第二批,建设1.2522万户低压集抄。含电能表、集中器、电能表箱的购置和安装调试。
标段04:浦北供电公司户表改造工程(中心村)第二批,建设0.7029万户低压集抄。含电能表、集中器、电能表箱的购置和安装调试。
标段05:钦郊供电公司户表改造工程(中心村)第二批,建设1.2829万户低压集抄。含电能表、集中器、电能表箱的购置和安装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 (2)须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等级。
3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4)项目经理的要求:具备机电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5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要求完成结算后对资料电子化移交;
6 (6)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7)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未被相关部门、单位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相关部门禁止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8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9 (9)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10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11)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28日08时00分00秒至2017年04月08日18时00分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