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C-SXZB-2017H006
1.招标条件
1.1本次为山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选煤厂材料配件集中采购项目,该项目由山煤集团批准,招标人为山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集中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以下包递交投标文件单位不足三家,不能满足开标条件要求,现重新发布三次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选煤厂材料配件集中采购项目
2.2按标段划分分包情况: (详细内容见后附件)
(1)第一标段:选煤材料类(包7:皮带);
(2)第二标段:选煤配件类(包8:水泵配件);
2.3招标供货方式:山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物资集中采购的招标人。通过招标确定材料物资入围供应商及采购单价,签订统一采购框架协议。各采购实施主体(山煤集团各矿方)按照采购框架协议,根据具体使用数量、供货时间,与中标人分期分批次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
2.4交货地点:山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各矿方或选煤厂指定地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所投包号里的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3.2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电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3.3所投各包应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如有)、合格证(如有)、检验报告(如有)等以及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证书;
3.4 投标人/或合作方在近三年内在任何合同中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违背相关纪律与保密规定;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满足上述条件的报名人可携带以下证件或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授权代表必须是企业的正式员工)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
(3)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如有)、合格证(如有)、检验报告(如有)等以及国家强制性要求生产厂家具有的其他证件/证书;
(各包根据国家或行业强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经销商或代理商、网络电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企业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证件和投标时一致)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证件和证明文件。
报名时按以上要求顺序递交,规格要求:A4纸,数量: 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经审查合格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递交的证件、资料及印章有造假嫌疑不予接受报名,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4.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