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拟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资格核准。选择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较强的企业,凡在保定市市区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均纳入保定市建筑垃圾管理范围,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十三条规定,实行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制度。
1、项目名称:保定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入围
2、招标内容:企业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
3、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车辆设备停放场所。
(4)为了保障后续服务,企业正常经营,无重大生产经营变故情况。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一标段:有2台及以上专用装载(挖掘)机械、10台(含10台)以上新型自卸车辆(含改装车辆);二标段:有2台及以上专用装载(挖掘)机械、30台(含30台)以上自卸车辆;
(7)配备有车辆清洗设施;
(8)具有熟悉市容环卫有关法规、规章的管理人员,并有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建筑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
4、标段划分说明:两个标段,一标段入围具备大型运输车辆的合格企业,二标段入围具备小型车辆的合格企业,入围企业服务期2年。
5、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4月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