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改委改革委关于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5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3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牡客专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声屏障H型立柱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海林北站至牡丹江枢纽段(DK277+543.54-DK351+525段含短链52.848km),全场21.132km,横跨海林与牡丹江俩市,其中路基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401万断面方,桥涵工程特大桥4座,框架中桥1座,框架小桥1座,涵洞18座,隧道1座,牡丹江枢纽及牡丹江枢纽相关工程,铺轨基地1处,铺无砟轨道道床69.627km,粒料道床54.1万立方米,铺新轨194.956铺轨公里。铺新岔162组。
2.2招标内容
哈牡八标声屏障工程数量表
物资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所属分部
开始里程
结束里程
图号
高度(米)
长度(米)
备注
1
HMSPZ01
金属声屏障材料
一分部
DK280+000
DK280+053.04
通环(2009)8225
2.95
53.04
招标物资为通环(2009)8225-05、通环(2013)8223-03工程数量表所述除铝合金单元板、通透隔声板外的其他材料的制作、运输、安装
2
DK280+053.04
DK281+004.18
通环(2013)8223
2.32
951.14
合计
1004.18
以上数据来源《新建铁路哈尔滨至牡丹江客运专线声屏障施工图》图号:哈牡客专施环01-13,如果后续有设计变更以变更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企业资质:根据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物资管理部物建函(2015)142文要求需具有二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 1亿元(含)。
3.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铁路客专(200km/h及以上)建设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金属声屏障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对应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提供铁路局或铁路公司相关业务处室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至少1个铁路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业绩(需提供该合同项下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对应区间与铁路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
3.7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