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炭步大桥重建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花发改基【2016】71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公路养护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公路养护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炭步大桥重建工程,位于旧桥原址,跨越巴江河,顺接省道S118 线。本次重建范围路线总长1.71k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0m,规划为城市快速路,拟建桥梁长度878.4m(含耳墙长度),桥梁部分采用双向八车道,桥梁宽度为40m(含人行道)或35m(不含人行道),路基宽度为35m,两侧各设置9.5m 辅道。根据现状条件,本项目拟采用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主线设计速度60km/h,辅道设计速度40km/h。为保障交通畅通,经与各方沟通,施工时先修建半幅新桥,将交通引导至半幅新桥后,拆除旧桥,再修建另外半幅新桥。
本次招标只设1个合同段。招标内容:炭步大桥重建工程的桥梁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以及新旧桥梁的施工监控。预发包价约为19759.97万元,计划工期为4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1年7 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功独立完成1座以上(主孔跨径≥100米、桥长≥500米)一级以上(含一级)公路大桥或特大桥(新建或重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提出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17年3 月 28 日至 2017 年 4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