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油库扩建项目无损检测工程已由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国航空油料集团以【2015】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及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35%为自有资金,65%为贷款,招标人为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油库
建设规模:两个五千立米立式拱顶油罐及输油管线的无损检测;两个2500立米消防水罐的无损检测;3300米的DN300、DN168输油管线的无损检测。
计划工期:施工时间18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进行施工招标。包括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证;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Ⅱ类放射源、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资质证书。(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从事大型建设项目的管理经验;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无损检测RTⅢ级、UTⅢ级证书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 投标,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中同时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至 2017 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2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