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哈同高速哈尔滨至宾县段路面维修工程项目建设方案评审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以黑咨能源字【2017】46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哈同高速哈尔滨至宾县段路面维修工程起点位于哈同高速里程碑K0+000位置,即东风互通外(含少量互通区),终点位于宾州互通端部(不包含互通),里程碑K52+000,路线实测全长51.890km。本项目主要是对现有破损的道路进行维修处理,消除现有公路病害(主要为车辙和破损病害),使公路技术状况恢复至原设计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总投资13364.2万元.
本项目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主要包括工程勘察、施工图勘察检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2.3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1个合同段,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合同段 桩号 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公路等级 里程(km)
SJ1 哈尔滨至宾县段(养护桩号K0+000~K52+000) 工程勘察、施工图勘察检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四车道高速公路 52
2.4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
(1)在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1 条,里程在 30 km以上(含 30 km)路面大修、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近5年指2012年-2016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投标申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请在公告发布之后)。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依据黑高法【2017】7号文件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规定,失信执行人(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2)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2时30分至14时30分(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