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汪清县城关大桥工程项目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发改交字【2017】4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汪清县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己落实,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监理招标:划分为 1个合同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中心试验室)。具体范围如下:
监理合同段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CGDQJL01 汪清县城关大桥工程 大桥及附属工程 延边州汪清县
2.2 监理服务期为:41个月,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预计17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如因竣工验收推迟,缺陷期监理服务应顺延至竣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以下资质和业绩:
CGDQJL01监理合同段: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等级监理资质证书,最低要求近5年内(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监理过累计不少于500米公路大桥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4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