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肥乡区井堂街(吉安路-义乌大道)道路工程 已由 肥乡区发展改革局下达关于肥乡区井堂街(吉安路-义乌大道)道路工程的通知,肥发改审核【2017】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邯郸市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自源: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肥乡区城区内。
2.2合同估算价:440.68万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2.3招标范围:肥乡区井堂街(吉安路-义乌大道)道路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独立法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
3.5本次招标应用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冀建招办【2013】11号文件;(信用综合得分占总分权重的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3月27日23时59分至2017年4月1日23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