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石化公司2017年度金属垫片代储代销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2017-0189106-CQSH-0000219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1.项目名称:长庆石化公司2017年度金属垫片代储代销项目(二次招标)
2.使用功能:2.使用功能: 满足长庆石化一年金属垫片使用,采购的金属垫片必须是全新的,满足工艺性能、质量标准及用户要求,保证其可靠性;
3.技术标准:3.技术标准: 执行标准:按照SH3407-2013、HG/T20631-2009标准执行,具体生产时以买方要求采用的标准为准;
4.质量要求:4.质 量: 质量保证期为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设备投运正常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5.服务:5.交货地点: 买方物资采购部指定库房; 6.交货期(供货周期): 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卖方按照协议约定代储数量送货到买方物资采购部库房;此后,以书面供货通知为准送货,每次在接到买方物资采购部书面供货通知后,紧急材料要求24小时内到货,一般材料要求在7日内到货; 7.售后服务: 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服务人员到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
6.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制造企业;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3.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 5.投标人和制造商近三年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 6.必须具有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石化行业年度金属垫片框架协议或代储代销协议业绩,能够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方为有效业绩; 7.投标人必须能够响应在长庆石化物资超市代储规格、数量及结算要求; 8.供货期: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卖方按照协议约定储备数量送货到买方物资采购部库房;此后,以书面供货通知为准送货,每次在接到买方物资采购部书面供货通知后,紧急材料要求24小时内到货,一般材料要求在7日内到货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款均为否决项,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投标将被拒绝。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28日 09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