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博物馆的委托,对东莞市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702-09015001-0004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390,400.00
• 四、采购数量:一项
•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单位:元)
A包 物业管理费 3.0 详见采购文件 1,796,800.00
• 六、供应商资格:
1.法定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3月29日至2017年04月0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