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森林资源调查、征占林地林木勘察设计入围招标。列入长春新区建设计划内。招标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森林资源调查、征占林地林木勘察设计入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入围1家设计单位。
2.3项目概况:勘察设计面积约为242平方公里。
2.5服务期限:2年。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设计标准:合格,同时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业绩。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6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3月 28 日至2017年 4 月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