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17年景观亮化工程(一)已经由吉林市城建重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城投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规模:
(1)江湾大桥引桥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更换引桥灯具、电缆。
(2)松花江2#音乐喷泉改造工程喷泉桁架、水型,更换浮筒、电缆、水泵、灯具、喷头等附件。
(3)松江西路南侧雪柳灯提升改造工程更换灯具、电缆。
(4)松江东路沿线绿化带亮化提升改造工程。
(5)迎宾路景观带亮化提升改造工程。
(6)节日彩化工程,对重点街路进行彩灯亮化。
(7)滨江公园亮化工程,公园内设施及景观亮化。
(8)2017年景观亮化工程(一)监理
1.2标段划分:8个标段:
一标段:2017年江湾大桥引桥亮化提升改造工程
二标段:2017年松花江2#音乐喷泉改造工程
三标段:2017年松江西路南侧雪柳灯提升改造工程
四标段:2017年松江东路沿线绿化带亮化提升改造工程
五标段:2017年迎宾路景观带亮化提升改造工程
六标段:2017年节日彩化亮化工程
七标段:2017年滨江公园亮化工程
八标段:2017年亮化工程(一)监理
1.4招标范围:2017年景观亮化工程(一)
1.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一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能力。
三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能力。
八标段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一标段至七标段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八标段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外埠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04月01日16:3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