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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区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垃圾破碎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十堰城区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垃圾破碎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 招标条件十堰城区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已由十堰市发
  十堰城区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垃圾破碎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十堰城区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15】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新环境工程(十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垃圾破碎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约2000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垃圾破碎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量的施工( 包括:垃圾接收及预破碎车间、干化及输送电力室、生物除臭车间、排水工程、围墙工程、综合楼工程等土建工程);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该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 7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6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4月17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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