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禹门河与汾酒大道交汇处景观绿化项目已由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汾发改审发[2016]2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汾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汾阳市财政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门河与汾酒大道交汇处景观绿化项目施工
2.2招标编号:SS1411821703210059
2.3项目编号:ZKGC2017-04-003
2.4项目地址:汾阳市城区禹门河北门至米家庄段。
2.5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长1.42km,建筑面积约146420.8㎡。该项目由西向东分为休闲文化区、中心游览区、林萌漫步区。建设内容主要为3个分区内土建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灌溉工程和护栏工程。
2.6总投资额:5707.03万元。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8工 期:42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2年
2.9质 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高级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