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武汉市龟山风景管理处的委托,对其龟山绿化养护、园容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编号:HBZLT-2017-WH-045
二、名称:龟山绿化养护、园容管理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内容:
1、龟山绿化养护、园容管理
2、服务期限:1年
3、预算金额:人民币98万元/年
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绿化养护经验并提供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用户反馈意见);
3. 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
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资格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证且承诺中标后不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且需提供以上人员劳务合同、职称证、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
5.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书(至少10人);
6.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外地企业需提供在武汉市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
7. 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明细清单(被委托人在名单内)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8.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可在2017年3月28日起至2017年4月5日9:00时到17:00时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