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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对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1.项目名称:宁波市国

 受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对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NBITC-20173132G(NBGSZFCG2017002)
3.采购内容:
3.1、食堂地点:位于百丈路8号,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大楼一、二、三楼,一、三楼为餐厅,二楼为厨房、操作间。
3.2、服务范围:采购人机关工作日一日三餐自助餐供应;中餐、晚餐和节假日有不确定的公务接待、会议用餐和小餐厅接待服务,中标供应商须参照星级酒店标准提供小餐厅接待服务;工作日提供小型超市服务,并定期提供自制面食、西点、熟食、净菜等食品外卖服务。
3.3、管理方式:半托式管理。即:中标供应商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面点师、西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管理,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但不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采购人需要时,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原材料采购服务,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原材料费用)。
3.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三年根据中标人服务情况和被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订合同。
3.5、本项目预算:人民币487.5万元整(162.5万元/年)。
4.标段:一个。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具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
7、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0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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