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稀土路街道办事处房地产评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本次招标经由招投标管理部门批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房地产评估师。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4、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中同时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1)-(6)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证书复印件;
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