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山市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中医院诊疗区、生活区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1371-1740GHZS5006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诊疗区、生活区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1500.00万元
四、 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 采购数量:1项
六、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中医院本部诊疗区、生活区卫生保洁服务;合同期为三年。
2. 简要技术要求或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七、 投标人资格:
1.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2.1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2具得行业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三级或以上;
2.3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
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3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
4.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八、 登记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