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翼杰高淳区雅居乐手机卖场社会卖场业务代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程翼杰高淳区雅居乐手机卖场社会卖场业务代理〕项目采购人为〔徐忠〕,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①乙方将承租的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双高路15号雅居乐花园18幢46号],总面积为[50 ]平米的商铺与甲方共建通信业务排他的天翼手机卖场。双方约定,在合作期间如该网点每月完成[5]个有效[积分](积分/合约),则甲方按照[ 150 ]元/有效[ 积分 ](积分/合约),给予该网点不超过年房租的[ 50% ](即为[ 27500]元,以实际房租为准)作为运营补贴,考核周期为月度考核,季度清算。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每月发展有效[ 积分 ](积分/合约)低于[ 5]分(个),甲方有权终止运营合作并解除该协议,并和乙方清算房租费用。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