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二次)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3、项目说明: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二次),街道办事处办公区需保安四名,保洁员六员,服务周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4、采 购 人: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二十里铺街道办事处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具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保洁员需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保洁员证书原件及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保安员需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原件及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
时间:2017年3月31日上午09:00分-09: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