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作商业保险公司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7-03-28 11:08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必须具备:(1)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要条件;(2)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只能有一家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保险集团公司授权多家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是省级分公司的,需提供其总公司同意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总公司承诺对大病保险超支风险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的承诺函原件。投标人是市级分公司或市级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总公司、省级公司对其的授权证明原件(显示完整的授权链条),以及总公司、省级公司承诺对大病医疗保险超支风险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的承诺函原件。(3)商业保险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检察机关出具)。 说明: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7-03-29 09:00到2017-04-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