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鞍山市社会福利院委托,对“食堂物业服务”(招标编号:AGJCG2017G00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包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食堂物业服务 1家 1,960,000
招标内容说明:
1.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报价不能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能够提供良好的服务;
6.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7.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原件需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7.2投标人须具有从事食堂餐饮服务的经验。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2013年至今任意一年餐饮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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