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生态绿化工程施工经惠发改发【2017】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开发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生态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概况:本工程招标内容为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生态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总绿化面积64400㎡。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招标,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一。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及清单。
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建设地点: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内的六十米带状公园和消防大队东侧坡面绿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单位均可报名(外地进宁企业须为一级建造师),投标单位近三年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18: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