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4月08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3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