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共汽车公司2017-2019年度车辆保险采购;
黄山市公共汽车公司2017-2019年度128辆车保险采购,预算金额 260 万元/年。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两年,第二年保费依据上一年度车辆出险率计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营业执照原件;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场所照片,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时需自行提供)。
2.2投标人应为具有机动车辆保险经营资格,在黄山市登记注册的财产保险机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标书内,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审查)。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报名未成功而从其它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