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标准厂房结构安全性鉴定 服务 ,采购人为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银行贷款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 竞争性 磋商 ,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万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成交人
数量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标准厂房结构安全性鉴定 服务 物流基地标准厂房2#~9# 标准厂房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安全鉴定(其中 4# 、 5# 标准厂房为钢结构,其余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总计约270000平方米。 90 1.8 1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 。
三、磋商资格
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磋商。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 )或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上已注明 CMA 许可使用标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必须具备鉴定资质,且检测类别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钢结构工程) (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2、 重庆市外企业必须提供在重庆市城乡建委的入渝备案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函件必须为加盖鲜章的原件;
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且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以上所有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函件必须为加盖鲜章的原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且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四、 磋商 有关说明
(三) 磋商 文件递交时间:201 7 年 4 月 10 日下午14:00—14:30。




